为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》,强化洪山区检察院、区公安分局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,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,2月18日,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设立的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成立。区委常委、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徐扬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匡正共同为工作室揭牌。
据介绍,洪山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后,将在重大疑难案件研商、监督跟踪、专项检查、数据信息共享、警情治理等方面发挥牵头、协调和反馈的重要作用。
围绕开展专业化监督制约、多元化协作配合、精准化信息共享,以及如何进一步落实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等议题,与会人员立足洪山实际进行了座谈交流。
徐扬指出,分局与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密切配合、互相协作,形成了良好的检警关系。刑事监督工作是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试金石,分局将积极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,既坚持分工负责、又坚持协作配合,为检警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、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搭建平台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,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,必将更有效地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。
匡正表示,区检察院将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规范监督,做到引导不干预、监督不失职、配合不越位,实现既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,又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、提升办案能力、提高移送案件质量,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,以此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,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就如何因地制宜健全完善监督制约、协助配合等工作,他建议,一是要在深化司法理念上做到同心同德。二是要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做到同舟共济。三是要在强化执法规范上做到同心同向。四是要在提升业务能力上做到同心同行。
主办 |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、洪山区融媒体中心
记者丨邓洲(通讯员 刘军 刘诚睿)
美编丨汪子楚 责编丨夏旻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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